2014年贵州黔西南兴仁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62名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5、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张(贴在报名表上)。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已婚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四:《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县计生局审核签字(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填写附件二:《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成电子版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加分政策及确认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三)兴仁县户籍的农村(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划生育“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四)兴仁县户籍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 (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兴仁县户籍的农村(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划生育“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四)兴仁县户籍退役士兵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县武装部审核盖章确认。
申请加分的考生统一填写附件三:《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报名时不提供加分申请表的,则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
七、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职位代码为001的考财会基础知识;职位代码为002的考土木工程类基础知识;职位代码为004、005、006、007、008、009、010的考中西医结合医学基础知识;职位代码为003、011、012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笔试。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