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老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公告(2)
4、资格审查
由老城区委组织部、老城区编办、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老城区纪委监察局共同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30元。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和行政能力测验(占3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领取准考证:2014年10月21日——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成绩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三)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本次招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和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 “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所聘单位,根据老城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要予以分配。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岗位调配,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遵照以上程序,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老城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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