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3)
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0903-2053215
地区人社局事业科 0903-2069240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3-2069247
地区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0903-2069143
附件:1.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4年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报名表.xls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20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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