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招聘教师公告(3)
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面试合格者,由县教育部门和学校与其当场签订协议。
凡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招聘的国家免费师范生于2015年8月10日前持有关证件和协议到岗上班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国家政策进行安置,解决编制和工资待遇,和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2、自治县优惠政策: 凡是到我县任教的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都给提供一套80平米的楼房,工作满五年以上,根据工作实绩,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万元,在自治县教育系统工作满十年后此楼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咨询单位: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990-6717687 18999312168
传真:0990-671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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