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阳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8名人员简章(2)
(五)笔试
笔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
(1)公共基础知识,时间:2014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2)英语,时间:2014年11月9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英语》按百分制计分。具体笔试成绩计算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类别A、B、F)笔试成绩=英语成绩×4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
(2)管理人员、辅导员(岗位类别C、D)笔试成绩=英语成绩×3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70%。
(3)附中教师岗(岗位类别E)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免试英语)。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书及翻译件。如证明书及翻译件与《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专业不一致的,视为无效证明);国内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总成绩(岗位类别A、B、C、D、F)=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岗位类别E)=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九)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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