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2)
7.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政策规定”栏目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8.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条件要求:(1)2014年10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者;(2)泉州区域内高校2014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泉州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其它县(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4年10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9.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皆可报考。
10.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4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0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网上资格初审。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4年10月20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4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1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报名系统。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将报名费退回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阶段,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4年11月4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减免考务费用,减免申请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参加统一笔试的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均为客观选择题,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类似)、《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笔试卷面总分 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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