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招聘综管队员(2)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四、待遇
聘用人员的年薪4万元左右,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3896103;监督电话:87525252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15
2014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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