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沧州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2)
六、报名。10月21日—24日(周二--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8张、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和报名费100元,到新华区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大厅报名(交通南大道36号)。
七、笔试。报名人员于10月31日(周五)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A类笔试时间为11月1日(周六)上午 9:00—11:00,B类笔试时间为11月1日(周六)下午14:00—16: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相关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采用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为60分。A类笔试成绩于11月4日(周二)上午10时、B类笔试成绩于11月4日(周二)下午 16时分别在新华区政府网站及区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5的比例数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面试。若某类别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1.5倍时,不再核减招聘指数。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八、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登陆新华区政府网站或区人社局网站查询。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生。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选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获得体检资格。若A1类因招聘人数不足使招聘计划出现剩余,剩余计划用于A2类。
九、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接受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十、政审及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或者政审出现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轮次。
十一、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十二、上岗。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意后,交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经区城市管理局与劳务派遣公司履行用人手续并进行业务培训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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