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沧州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3)
十三、招聘资格免除规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成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四、本公告由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209330、5209332(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沧州市新华区在线(www.czxh.gov.cn)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hqrsj.gov.cn)
附件一新华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单位、代码、人数及条件.doc
附件三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转业士官退伍士兵类.doc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