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
五、成绩的合成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应聘钳工专业教师的考生,面试成绩则按试讲占40%、操作占6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六、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具体文号为: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
3、体检费用:按体检项目确定,由受检人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限定一次。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如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限定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分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6、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高级技校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报批后,学校则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十、未明确的事宜
未明确的事宜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书目
专业 | 教材 | 出版社 | 编著 | 备注 |
钳工专业 | 《机械设计基础》 | 天津大学出版社 | 主编:崔正昀 | |
《工程力学简明教材》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主编:赵关康张国民 | ||
工商管理专业 |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五版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 | |
《组织行为学》第二版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主编:罗明亮 | ||
汽修专业 | 《机械基础》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组织编写 | 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汽车类专业教材 |
《汽车构造》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组织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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