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宣恩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选调1人公告(2)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能力测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选调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按发布考核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核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办理调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718-5832326
监督电话:0718-5823256
宣恩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暂未公布)
宣恩县人民武装部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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