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招聘公告(3)
(1)体检入闱人员确定。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bz.xjrs.gov.cn/)通知。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014)》执行(见附件5),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果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需在体检结果出来3日内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逾期不申请继续按首次体检结果判定。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凡体检合格者均入闱体能测评环节。
(1)测评科目: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往返跑每人可测三次,俯卧撑、仰卧起坐只能测一次)
(3)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通过测试者进入考察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bz.xjrs.gov.cn/)。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八)考察
(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州人社局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至少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填写《消防文员政审表》(见附件4),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并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带指定的材料;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安排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二)报到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八、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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