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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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州9个县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此次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文秘信息、消防工程技术、新闻宣传、计算机信息技术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符合事业单位岗位特点的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五、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24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0月24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应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0月24日后出生)。
3、工勤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在职函授或自考学历),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24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2014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人员;
5、归国留学人员;
6、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简章
2014年10月21日起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请携带材料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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