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巴南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8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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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巴南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具体招聘学校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师范类重点院校2015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报考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岗位的,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巴南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为全日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0月31日)。
5.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巴南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7.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巴南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
8.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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