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1268人公告(5)
(五)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及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县(市、区)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考生[应在这些县(市、区)参加高考]报考本县(市、区)行社业务员的,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报考省联社机关考生、报考管理岗位考生和大学生村官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到所报考行社资格初审时,需另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学籍档案,由行社审核确认并在辖内公示后,将合格名单汇总报省联社公招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户口簿及学籍档案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的适应范围、加分标准及考生民族及户籍认定依据见附件4。
三、有关事项
(一)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员工从未举办任何针对员工招聘考试的培训班,从未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从未编印任何学习参考资料。考生因相信虚假培训及考试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希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二)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乃至正式聘用后,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核实后将随时取消资格。
(三)对所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农村信用社招聘中不予录用。以前年度参加农村信用社考试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得报名。
(四)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省联社公招办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省联社指定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员工工作,由省联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9801597;监督电话:0731-82278771;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82218504。
附件:
1、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5年公开招聘员工计划及个性化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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