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大渡口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公告(2)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地填写《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考试复习资料在现场报名点可自愿购买。
(四)领取准考证:
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12月17日(周三)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12月20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5年1月19日(周一)持有关证件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南311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的情况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人选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 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须写出书面材料,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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