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6人(4)
(五)政治审查。2015年4月底至5月下旬,我单位从合格考生中进行择优选拔并到其所在院校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所在地进行政审。
(六)草签就业协议。 2015年4月底开始,由我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考生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七)学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时间 。对已经草签就业协议的学生,必须确保西藏警卫局政治部在2015年7月10日前能够收到学生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否则,所签就业协议无效。
(八)档案复审。2015年7月公安部政治部将组织档案复审,档案复审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档案复审不合格人员,其档案将按规定退回原所在学校。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面试到任命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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