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行政、教辅实习生招聘启事(第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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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行政、教辅实习生招聘启事(第二轮)
现我处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行政、教辅实习生岗位若干名(详见下表),欢迎相关优秀人才前来应聘。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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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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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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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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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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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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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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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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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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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俄语语言文学、人文社会科学、法学、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计算机操作熟练,英语6级,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财务管理专业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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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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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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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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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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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科及以上,计算机通信网络)2(本科及以上,计算机通信网络或网络与信息安全)2(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相关)4(本科以上,计算机软件工程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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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注意事项
1、选聘条件:上海市“985”、“211”高校2015届应届毕业生;可以在上外至少工作半年时间(每周二到三天),即2014年11月—2015年2月;
2、工作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或松江校区;
3、选聘时间:2014年11月中旬。
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实习生,我校2015年招聘将从中择优录用。应聘我校行政教辅实习生的人员,请于11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至qlp@shisu.edu.cn ,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所应聘岗位的岗位代码”,未标明岗位代码的简历不予处理。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行政教辅实习生岗位暂行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推进和深化高校人事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完善上海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上外”)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行政教辅岗位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上外于2013年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实行本行政教辅实习生岗位暂行办法。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下一年度行政教辅岗位的空缺数额,设置实习生岗位。
第三条 实习生招聘对象以上海市“985”、“211”高校优秀在读研究生为主(优先考虑研究生二年级学生)。
二、工作流程
第四条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上外人事处统一实施招聘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每年5月上旬各部门结合下一年度行政教辅岗位空缺数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行政教辅岗位实习生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录),上报人事处进行汇总。
第六条 每年5月中旬人事处向上海市相关高校发布上外实习生招聘信息。
第七条 每年6月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选聘,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和相关院(系)部、处的党政一把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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