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隆昌县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新教师(2)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隆昌县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隆昌县教育局:0832-3914312
隆昌二中:0832-3941761,13890476973。
附件一:隆昌县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新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二:隆昌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隆昌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4日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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