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南阳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80名公安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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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南阳市保安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公安辅助人员
根据中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宛示范纪〔2014〕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市保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80名。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南阳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辅助人员80名,其中110接处警岗位辅助人员50名,适合男性;交巡警室外岗位辅助人员15名,适合男性;社区警务岗位辅助人员15名,男女均可。
二、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安辅助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市公安局新区分局相关岗位辅助工作,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费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人均1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辅助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户籍地不限;
3、年龄18到35周岁(1996年11月至1979年11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已经招聘为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如纹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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