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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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部队序列。实行公安机关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其人员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亦称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下辖 21个公安消防支队、1 个培训基地和 1 个总队特勤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主要担负本省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管理等任务。为加速推进我省公安消防部队人才战略工程,从1986年开始,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每年都从地方高等学校选拔一批经过高等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到部队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大学生干部文化素质高、知识面广、思维活跃、富于创新等优势,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接收专业需求及数量
2015年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计划接收总数为60名男生,具体专业需求如下: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侦查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化学、心理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等。
三、接收条件及范围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政治标准第一,择优录取。具体条件是:
(一)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接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接收范围之内。
有下列条件之一不予接收: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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