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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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解决坪山办事处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确保办事处有关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从事文秘、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对象及范围
具体职位详见《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名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名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10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如果报名人数过多(超过拟聘用人员的5倍),依照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随附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电子档)发送至pszzb1018@sina.com邮箱。
(2)现场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本人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办理。本人填写《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所需的一系列材料。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1018室;咨询电话:84289906。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电子照发送至邮箱);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5)本人工作业绩材料复印件。报考文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复印件),要求不少于2篇,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6)社保清单;
(7)中共党员证明,需由考生所在党(总)支部盖章确认;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若无法及时提供,须在报名期间到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入职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及考务费
(1)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考务费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到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缴交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弄虚作假,予以取消报名资格。
5.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坪山党工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复审合格者入围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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