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人才招聘公告(2)
三、引进人才待遇
除学校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除高层次人才外、优秀博士的安家费为3万元,科研启动费为2万元)外,学院将提供下列待遇:
(一)安家费
1.特别优秀者面议。
2.A、B、C类人才安家费(税前)分别为6万元、5万元、4万元。
(二)科研启动费
1.特别优秀者面议。
2.A、B、C类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分别为10万元、8万元、6万元。
(三)租房补贴
在学校没有提供周转房或集资房前,除学校提供的400元/月住房补贴外,学院提供部分住房补贴。
1.特别优秀者面议。
2.A、B、C类人才的住房补贴分别为1200元/月、1100元/月、1000元/月。
四、工作要求
原则上要求至少为学院服务五年,如服务期不满,按时未服务期间长度比例退回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五、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六、该规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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