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海警南海分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0人(2)
三、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学业条件。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年龄条件。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29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四)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男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四、接收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http://www.chinahjzs.net/),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报考单位选择“南海海警分局”)。同时,邮寄(须确保我处工作人员在2014年11月30日前收到)或宣讲报名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诚信保证书(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如本人服从跨省调剂,需要在诚信保证书中注明);
2、本人近照(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院校、姓名);
3、个人自荐材料;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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