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海警南海分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0人(4)
(八)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校外住宿生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主要了解掌握接收对象的四个方面情况:一是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奖惩等现实表现;三是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四是本人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
(九)签订协议。符合接收条件并通过考察考核和综合测试的报名对象,由总队根据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经公安部组织审档合格后,填写《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审批报告表》。
(十)注意事项。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动态将及时在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上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唯一官方网址为http://www.chinahjzs.net/。郑重声明:报名入警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报名入警的大学生谨防不明身份的人员进行电话诈骗等,以免造成损失。
五、岗前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到海警相关院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六、职级待遇
接收对象培训合格,经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签约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大专生定为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职级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收对象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
接收的应届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七、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在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期间,发现在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方面有不合格或作假者,退回原学校;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经综合考评,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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