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公告(2)
二、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招收条件
新近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仅限招收统招博士生进站,两年研究期满考核合格,作为师资留校工作,在站期间的待遇不低于同期师资待遇);
2.在职博士后(以在职人员身份脱产进站从事博士后工作研究);
3.企业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以工作站管理为主)。
(四)生活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校内待遇由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科研经费三部分组成。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由学校按国人部发(2006)89号文件标准发放;津贴标准为进站第一年全年25000元,中期考核后第二年津贴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发放,科研经费标准为每年20000元,同时享受工作协议中规定的其他相关待遇。在职博士后享受科研经费每年10000元。企业博士后待遇由企业发放。
同时,师资博士后享受陕西省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可申报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10万元,一等资助4万元,二等资助2万元;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省上配套基金金额一半比例的配套经费。
(五)博士后住房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配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的博士后公寓,公寓的入住、使用等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西建大〔2008〕281号)文件执行。
(六)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1、博士后进站报到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凭省博管办介绍信在其子女暂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入托、入学等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三、联系方式
毕业生引进:陈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083
博士后及高层次人才:庞老师,贺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184
传真:029-82202329
邮箱:zhaopin@xaua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名称)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
邮编:710055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度教师招聘计划.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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