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赴高校教师招聘54人公告(2)
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加考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签定就业协议书。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签约人选;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
六、体检、考核
(一)签约人员于2015年7月参加漳州台商投资区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计生等证明材料。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于2015年8月8日报到。报到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提交的不予聘用,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漳州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根据教师职称及业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其他院校(“985”重点大学除外)硕士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985”重点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其他师范院校获得双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2万元。
九、其他
(一)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管理局与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联合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漳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本方案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6-6787316 监督电话:0596-678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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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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