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麟游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2)
6、考察。由人社局牵头,监察局、卫生局、公安局、计生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学校或档案托管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材料,已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含节假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8、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待市上核发聘用通知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工作满三年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麟游县服务满10年后方可调动,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9、待遇。医学类本科生被招聘录用后,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三、注意事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在麟游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you.gov.cn)和市民中心公告栏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麟游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
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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