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5人(3)
四、接收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有意者,请先将以下材料整理完毕后,一起寄至武警山东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2015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个人报名表》(详见附件);
2、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招生办复印并盖章);
3、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处打印并盖章);
4、个人推荐材料(含各类获奖证书);
5、学生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对学生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在校期间表现、学业水平情况、奖励情况、特长等情况要予以说明);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一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逐张裁减整齐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和毕业院校、专业)。
以上所有个人推荐及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仍投递简历的,一律按无效报名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并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报考对象。报考对象名单报上级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不再寄送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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