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湖北鄂州职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
四、引进工作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
此次实行网上免费报名。报名人员登录鄂州职业大学网首页或鄂州职业大学人事处网站,然后点击告示公告,下载并填写《鄂州职业大学2014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12日,将个人信息即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本校人事处邮箱(ezdxrsc2008@126.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市人社局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院校研究生(院)处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引进专业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个别岗位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招聘。
3、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试讲、主题演讲和问题答辩三种形式,根据所引进的岗位要求按专业分类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会同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直至取消该岗位。
体检标准参照《2013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原因出现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在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引进人选,办理相关录用(调动)手续。截至2015年6月底前未取得学历及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造成空缺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策待遇与管理
1、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到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人员给予事业编制,并按照硕士3万元/人、博士8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服务期至少五年,安家费具体发放依《鄂
州市“千名引硕工程”引进人才安家及生活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引进人员工资按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此外,学校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引进的博士直接按副教授标准发放,硕士直接按讲师标准发放。引进的博士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讲师,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博士可申报副教授,硕士可认定为讲师。
4、引进人员可申请入住周转房(人才公寓,月租100元)。
5、学校按每人300元/月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五年。
六、其他
此次引进工作由本校会同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对本《简章》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098380968(尹先生)
0711-38772610711-3861037
0711-33584550711-3388946
附:《鄂州职业大学2014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职业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鄂州职业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