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自治区胸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胸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胸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卫计委(http://www.xjwst.gov.cn/)、自治区胸科医院网(www.xjxkyy.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胸科医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胸科医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卫计委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
肖开提.米吉提 自治区卫计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电话: 0991—8560140
王炫博 自治区卫计委人事处副处长
电话:0991--8565920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胸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卫计委网(http://www.xjwst.gov.cn/)、自治区胸科医院网 (www.xjxkyy.com)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卫计委网(http://www.xjwst.gov.cn/)、自治区胸科医院网(www.xjxkyy.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卫计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自治区胸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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