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12)
九、其他相关政策
1、问: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2、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11月24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 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
3、问:2015年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答:对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须在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职位资格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如国家司法考试证书等)后方可办理。
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核发、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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