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2)
6、问: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对象范围有何要求?
答:乡镇公务员职位仅限本市户籍考生(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7、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8、问:《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答:《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9、问: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由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10、问: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11、问: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另外,根据《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职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公务员,须经所在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对采取定向招考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城管交通基层执法职位、食药监基层执法职位和动卫监基层执法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在本机关需服务年满5年。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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