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职业学院招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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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职业学院招聘8人公告
根据我院公寓管理队伍建设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公寓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职业学院于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原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并入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从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48年,是省内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具有显著发展优势的综合性高职院校。现有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1.5万人。学院占地面积2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下设12个分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专兼职教师1086人,副教授以上422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329人,外聘企业行业兼职教师457人。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全国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学院的目标是建设高职教育名校,打造继续教育强校。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公寓辅导员8名,其中男4名,女4名。专职公寓辅导员岗位设在学生处(学工部)。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专职公寓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主要负责做好学生的住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安全管理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8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四)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七)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八)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及相关专业背景者可优先选聘。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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