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正安县环保局招聘监测站工勤人员1人公告(2)
4、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⑴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⑶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⑷报名费100元。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⑴在读非2015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⑵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⑷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⑸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⑻本县机关、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已签约的特岗教师);
⑼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⑽截止11月30日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由县环境保护局会同人事、编制、纪检等部门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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