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正安县环保局招聘监测站工勤人员1人公告(3)
七、考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履行环保监测实验室职责所需的基本写所知识,环保有关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㈡面试
考试成绩前三名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根据聘岗名额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进入体检,总成绩第一名者为体检对象。
八、体检、公示
由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由县环保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招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有严重问题影响招聘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办理手续
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㈡招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资格。
十、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法》管理的定编不定员工勤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工人政策规定的经济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整个过程在编办、人事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接受纪工委和社会各届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十二、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6426156(县环保局) 60335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6422304(县纪委)
正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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