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教育厅幼儿园招聘入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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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教育厅幼儿园招聘入编人员公告
为做好我园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采用笔试、面试、试教及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优中选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对个人业务能力的考核与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结合起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2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教育厅幼儿园2014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有较强的爱岗敬业意识和开拓钻研精神。
2.要求应聘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需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应聘工作岗位的需要。
4、应聘者年龄要求在197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园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四、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幼儿园领导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开招聘考核实施方案,发布招聘考核信息,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统筹开展笔试、面试、试教及考核工作,组织体检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等。
(二)成立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
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成员、用人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人数不少于面试考评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并评分。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列表交到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后报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
幼儿园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性进行监督。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考试、考核办法进行考试、考核。
2.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3.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4.对招聘考核工作人员的纪律进行监督。
五、纪律
(一)在笔试和面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签名确认,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所有关于考核名单的信息发布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意见为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考生许诺相关招聘的任何事宜,更不能擅做主张同意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考生违规进入考试。
(三)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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