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在天津医科大学设考点招聘20人公告(3)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验证、备案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对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进行真实性检验,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对其证书进行真实性检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验证结果合格的,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960418
监督电话:022-27943295、022-2739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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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医院2014年在天津医科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zip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局
天津市西青医院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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