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天津市地方海事局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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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份天津市地方海事局招聘2人公告
为弥补海事工作人员不足,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机关批准,天津市地方海事局拟于2014年11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船员资质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落实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关于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地方海事局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海景广场2号楼420室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地方海事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内河通航秩序管理、船舶防污染管理的职责。同时我局亦承担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及协助政府进行应急处置的职能。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海事事故调查
招聘岗位职责: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二)招聘数量:2名。
四、招聘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海事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35周岁以下,本市非农业户口;
3.裸视视力1.0以上(含),身体无残疾及缺陷;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具备船员资格证书;具备A类法律职业资格;具有英语4级及以上水平;
6. 在水运企业从业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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