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季度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4人公告(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卫计委、交通局及其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5日9:00 — 12:00 14:00—17:30报名
2.报名地点:
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张兴春;联系电话:57691917
县交通局纪审室。联系人:罗发翠;联系电话:57697937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总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及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专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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