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公告(3)
五、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岗位信息表》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或约定不能满足需要者,应聘市直单位遵循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笔试成绩高的;应聘南市区所属教师岗位遵循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二)2015年1月16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在市人社局统一协调下,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南市区文体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要求不符以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专业)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分别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专业)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应聘南市区所属岗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根据南市区文体教育局通知,分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岗,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择岗(具体办法及要求由南市区文体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另行拟定并通知)。拟聘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1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及其他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者须到应聘岗位任教且六年内不准申请调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37344
保定市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78687
保定市南市区文体教育局:0312-5078604.
附:1、保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