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中小学校教师招聘2024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省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西宁市574个、海东市280个、海北州149个、海西州330个、海南州166个、黄南州185个、果洛州157个、玉树州183个。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中西宁市、海东市所有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六州30%的岗位面向全省招聘,70%的岗位面向本州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被聘用后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相关程序办理;否则,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