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2人公告(3)
六、实习与考核面试
1、实习试用:
(1)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1月5日上午8:00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报到,签订实习合同,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自报到之日算起。
(2)实习结束后,个人需提交实习工作小结,规划设计测绘院出具实习鉴定报告。
(3)实习期间工资待遇为1100元/月,生活补贴200元。
(4)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合同的,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有权辞退。
2、考核考察:
实习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习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院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八、公示
根据实习、考察、体检情况,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九、正式聘用、待遇
公示期届满,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工(暂定)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初入职工工资在1800元/月左右,研究生学历适度提高),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我院有权辞退。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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