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高校生200人公告(2)
六、考试
(一)考试只进行笔试。
(二)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招聘总人数与报名总人数1:3计算,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用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
(四)笔试时间:2014年12 月28日上午9:00—11:00。
(五)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八)笔试结束后由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全市招聘计划统一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的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对于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果经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后超出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笔试方式加试。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二)拟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各类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三)凡因考生个人因素导致信息失真,造成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等情况致使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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