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长江委水文局(武汉)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2人公告(3)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
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或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
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还应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公开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长江水文基本概况及水利、水文基本知识等内容15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85分。
2、笔试地点、时间及规则
考试地点:为方便考生报考,我局在武汉(水文局机关)、重庆(上游局)、南京(下游局)安排三个考点,考生可就近参加笔试阶段的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上午8:30-11:00。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水文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三人时,均进入面试,第三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如果某岗位没有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时,该岗位空缺。
考生可在2015年2月2日起在长江水文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取得参加面试资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