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招聘雇员5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非全日制学历学位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表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面试及实操;
2.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宝安区经济促进局7楼会议室。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经济促进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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