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招聘雇员5人公告
广东备考交流QQ群:179235718
备考推荐:2014年广东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4年广东深圳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招聘雇员5人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拟招聘5名雇员,具体要求见《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招聘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3. 应聘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对应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选聘条件人员除外)及专业技术资格证。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报考年龄
岗位要求应聘人最高年龄为50周岁的,即196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要求应聘人最高年龄为40周岁的,即197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 时间: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安区23区海关大楼7楼705室,联系人:康小姐,联系电话:0755-27660166。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