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大学招聘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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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大学招聘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公告
湖南大学起源于宋太祖开宝九年(公元976年) 创建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变迁,弦歌不绝,英才辈出。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始创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湖南省垣实业学堂,至今已逾百年历史,历尽沧桑,不断发展壮大。现设有建筑工程系、桥梁工程系、水工程与科学系、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系、岩土与地下工程系、建造与管理工程系、防灾与安全工程系、道路与交通工程系及工程应用力学研究中心,13个研究所,12个实验室和1个实验研究中心。学院建有建筑安全与环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建筑安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结构损伤诊断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风工程与桥梁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土木工程一级学科跻身国家重点学科,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入选湖南省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和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8个硕士点和2个专业学位点,4个本科专业。
根据学院事业的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在学院所在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原则上应是知名大学教授、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并具有博士学位;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能够针对学院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
3.具有很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善于开拓创新,个人品质良好,公道正派,治学严谨;
4.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应聘者聘期内须在我校全职工作。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1.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制定学院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着力推进学科建设,提升学院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2.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质量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3.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学院的国际化水平。
三、聘期与待遇(具体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1.受聘人员实行年薪制,聘期为四年,新任院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聘期),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或根据具体情况降级使用或解除聘任合同。聘任期满,根据工作业绩,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
2.学校根据受聘人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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