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招聘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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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招聘11人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核算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推进工作和厅电子政务建设,承办厅信息宣传工作,管理机关办公网、公共信息网及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承办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招聘人数、岗位和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12月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及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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