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调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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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调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结构,充实工作力量,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考察、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数量、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数量及岗位
本次选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3名,其中文员1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单位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中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昌县管理部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参选人员为内江市内各级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纳入参公登记的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位人员;
2.人品正,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3.管理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在原单位聘用岗位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大类所含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5日以后出生),熟悉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在原单位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4.身体健康,有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强;
5.近三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报名参加选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选: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三)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未满政策规定的服务期限的和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各类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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